隔夜酒驾且是二次酒驾进“班房”
更新时间: 2020-04-29 15:36 热度: 859°
4月28日早上,东光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城区重要路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7时50分许,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白色小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涉嫌饮酒驾驶,遂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0mg/100ml,达到饮酒驾车法定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是昨晚和朋友一起饮酒,早上起来以为没事儿了,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正碰上交警查酒驾,一测,仍是酒驾。
当执勤民警在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张某曾于2019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光交警大队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张某已被东光交警大队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