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3家交通事故快处中心五一假期全部照常办公发生车损事故可以继续“快撤快处”
为进一步提高假期全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理赔时效,减少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拥堵时间,方便群众。“五一”假期(5月1日至5日)全市23家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分中心全部正常办公。
无人伤亡车损事故可继续就近“快处”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没有特殊情形的,当事人均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五一”假期(5月1日至5日),天津全市23家交通事故快处分中心均正常办公,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需要保险理赔的,必须尽快到同一家交通事故快处分中心处理赔偿事宜。符合交通事故快处分中心适用自行协商受案范围的,工作人员将为当事人办理事故车辆定损和善后赔偿,不符合“自行协商”规定的,由驻交通事故快处分中心的交警或事故发案地交警大队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理。“五一”假期,无论在城市道路还是高速公路上发生符合快处条件的事故,均可就近到全市任意一个事故快处中心进行处理。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二是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三是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全市快处分中心明细
“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号“便民服务”专栏设有“交通事故快处指南”板块,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指南,全市23家事故快处中心地址,全市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电话等内容,事故当事人可随时查阅相关信息,驾驶事故车辆、携带双方驾驶证和行驶证,保险凭证或保单到快处中心办理理赔事宜。
以下情形不能随便“撤”
需要注意的是,发生只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4)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车辆可以移动,但存在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或者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此外,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的财产损失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按照危险物品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焦轩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