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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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几乎大部分家庭出门都开车上路,但是这也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仅使得财产。人身的损害,也给当事人、家庭带来精神的损害。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标准是多少?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标准是多少?
山东绿橄榄律师事务所杜晓霞律师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规定,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杜晓霞律师解析:
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应考虑的因素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
1.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能自动作出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受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名望、年龄、家庭状况等。
2.从加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2)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反之少赔。衡量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应考虑其实际收人与供养人数的多少,包括其父母、子女及其他应当赡养的家庭成员,如果超出其经济能力,使判决得不到实际履行,亦无实际意义。
3.从客观角度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加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3)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专职律师,现律协征地拆迁专家库成员、政府法律顾问、电视台点评律师。擅长土地拆迁、婚姻家庭、民商事、工伤、交通事故、房产、建筑工程纠纷及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