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被查竟跟交警理论:中午喝了晚上没喝不算酒驾
“为什么查我,我是中午喝的酒、晚上谁喝酒啊!” 这是4月25日晚,一位醉驾司机被石家庄市栾城区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时说的话。看看交警蜀黍如何回答?
当日19时50分左右,栾城交警在栾武路与太行大街口设立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驾统一查处行动时,刺耳的刹车声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原来一辆黑色小轿车在距离卡点不足100米处突然停车。执勤民警准备上前示意司机接受检查时,小轿车加速、掉头、逆行试图闯卡逃跑。民警迅速反应将其拦截。
接受检查时,该司机语无伦次、眼神迷离,全身散发着浓重的酒气。“喝了多少?”民警问道。司机张口就来:“喝了一点儿啤酒,中午喝的。晚上谁喝酒啊?”当执勤民警要求其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时,司机总是以晚上没有喝酒就不算酒驾为由拒不配合。在执勤民警再三警告与教育下,司机这才接受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的的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带其去医院进行抽血,抽血结果显示132.2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也表示,饮酒驾车不是指驾驶员什么时间喝的酒、喝了几瓶酒计算的,而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而从危害程度来看,醉酒驾车的危害性要远比饮酒驾车的危害性更大。
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刘某终于说了实话,中午参加婚宴后晚上又同朋友聚会喝酒,虽然二顿酒下肚,但是觉得中午喝的多、晚上喝的少,便带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不料当场被执勤民警查获。
刘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交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燕都融媒体记者任利 通讯员霍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