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因醉驾被立案侦查,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酒驾驶!这个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大家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总有人铤而走险,抱有侥幸心理。
基本案情
姚某因为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是,他仍不思悔改。
庭审时,公诉人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公诉人认为
被告人姚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姚某无驾驶机动车资格驾驶且曾因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追究,应从重处罚,并不得判处缓刑。
鉴于被告人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什么是醉酒驾驶?
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车的后果
1
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严重危及他人及自身安全。
2
醉酒驾车即使正常行驶,一旦发生事故,也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3
保险公司对此类事故拒赔,醉酒驾驶将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4
危险驾驶,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医生、律师可以吊销执照,一些公职人员可以直接开除。如果家长醉驾被判刑,子女考公务员、考军警学校、入党都会受到限制
危险驾驶罪实施以来,大家都知道醉酒驾车的危害,养成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但是,仍有人铤而走险,漠视法律。
提醒大家,千金万银,难比性命之贵,要清醒认识到醉驾行为的严重后果,消除侥幸心理,远离危险驾驶,安全驾驶才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最大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