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罚!
更新时间: 2020-05-01 21:48 热度: 605°
#高质量发展看兰山# #兰山打赢疫情防控硬仗#【/>4月29日下午,在沂蒙路与银雀山路交会处,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开始对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纠正和处罚。
“麻烦您靠边停下,知不知道占用了机动车道行驶?”下午14时50分许,一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对其进行了处罚。车主称认识到了错误,保证今后一定按照交通法规行驶,一定支持交警的工作。短短40分钟,就有10余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
这场面简直不要太壮观
交警蜀黍郑重的提醒大家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已经开始处罚了
接下来小编为你
划重点!!!
重点整治的区域
城区主要道路
重点整治的时段
全天候24小时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行人逆行、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
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关于这场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你还需要知道这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