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女童意外身亡,母亲和肇事司机后悔不已,当初这么做就好了
今日翻看新闻,有一则新闻看着很让人唏嘘不已,本来是一件小事,事件里的人本来也都是好人,但结局却不尽如人意,让人看着忍不住心头一颤。
事情是这样的,说是在东莞某地,一女子过马路扶邻居家的摔倒在马路中间的小孩,结果自家两岁的小女儿跟在了妈妈的身后一起走过去了,妈妈并不知情,而路过的一辆小车司机也看到小孩摔倒在马路中间,所以停车准备下去扶起来,但看到女子朝孩子走去了,就重新上车启动准备离开,他也没看到跟在女子身后的小女孩。悲剧就在这时发生了,由于双方都没注意,肇事司机发动的车子撞上了跟在女子身后的小女孩,小女孩不幸被撞身亡。
事件发生后,交警进行了调查,最后确定女子和司机同责。交警的责任划分清晰明了,然而,于司机而言,内心将产生多少自责,于这位母亲而言,这怕是今后日日夜夜的思念和悲痛 了。
我强忍着内心的难受点开了视频,里面有当时现场的监控画面和交警的了解调查情况。据悉,摔倒在马路中间的小孩不是女子自己的,是楼上邻居临时委托照看的,而小孩之所以摔在马路中间,是因为两个孩子在那里打闹嬉戏不小心摔倒的。
我看着画面中女子背上绑着一个孩子,脚步慌张地跑去扶人,又看见跟在她身后那个小小的身影,不禁想感叹一句“造化弄人”。我不知这位女子今后将如何面对邻居,如何自处……
看完这则新闻,我想起了一件陈年往事,当时我的孩子也就两三岁的样子,那天,我带着他在家对面的售楼部玩。我们家和售楼部中间隔着一条环线马路,平时那条路上车流很小,但紧挨着一个建材市场,再加上沿线有好几个楼盘在建设,所以大部分都是工程车走这里绕。当时市政设施还没加设完全,既没画好人行线,路的中间也没有设置栏杆,沿线的居住率也不高,偶尔有附近的居民要去到对面都是随意穿过马路。
那天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售楼部门前的草坪在重新铺设,所以用铁板拦住了,只留了一个口子供行人和车辆出入,在售楼部门前是看不到这条马路上的概况的。
天气好,游人就多,售楼部和旁边的公园可以互通,公园不好停车就有很多游客把车停在这边,然后慢慢走过去。我那时正好带孩子玩好了准备回家,走到售楼部门前的时候,一个女人在和保安焦急地交流着什么,言语中提到了孩子两个字,同样作为母亲的我,瞬间竖起了耳朵。
原来,女子是带孩子来玩的游客,准备走到这里开车回家,结果人一多,晃一下神的功夫孩子就不见了,这会儿人群散去,孩子依然没有踪迹,所以希望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忙调看一下监控。
我环视 了一圈,四周空荡荡的,丝毫没有孩子的影子。保安立马用对讲机和同事交代清楚这事,让女子随他去一下监控室。我看了看女子稍显轻松的神情,不再驻足,牵着孩子继续赶路。
当我走到隔离铁板的那个口子那儿,准备过马路的时候,余光瞥见了几百米外有一个桔色的影子和我们并排站着,我依稀记得刚刚在女子和保安的交谈中听到女子说孩子就是穿着桔色上衣。转头看过去,果然是一个小孩孤零零站在路边,穿着和身形与女子形容的一般。
此时,马路上车辆来往很频繁,沿线的工程也想趁着好天气赶工,孩子在那里的路基上跳上跳下,车辆路过扬起的灰尘几近让人睁不开眼睛。
我迅速在脑海里思考了一下,回头去叫女子和保安还有一段路程,而孩子此刻在路边的情况比较紧急,于是我一把抱起自己的孩子,告诉他不要乱动,妈妈要去把前面那个小哥哥带去找他妈妈。我孩子点了点头,安安静静的靠在我的肩上。
我一路小跑到了小孩身边,简单地告诉他这里很危险,他妈妈在那边找他。小孩将信将疑,我又告诉他,这里车来车往的不安全,我带他去铁板那里等他妈妈,他看了看我抱着的孩子,这次终于同意了。
小孩慢悠悠跟着我往售楼部里边走,我腾不出手牵他,就告诉他沿着路基走,不要太靠近马路。我的孩子十分好奇地问这是谁,我一边和他解释,一边紧盯着小孩。
走到口子的时候,迎面撞上了跑过来的女子,我告诉他在前面马路边看到了这个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她在找的。女子一把拉着小孩,颤抖着声音询问小孩去哪里了,然后又对我连声道谢,我挥了挥手,说孩子没事就好,转身继续回家。过了马路,我才想起一路抱了孩子这么久,现在松弛下来才发现双臂有点酸痛,于是我放下了孩子,牵着他慢慢走。
当妈了以后,内心大多柔软起来,对于孩子的事情特别容易产生共情,但是事出紧急的情况下,我们也要量力而行。像前面那则新闻里的女子,自己背上有个孩子,手里牵着一个两岁的小娃娃,如此自顾不暇还是应允了邻居的照看委托,一个女人要照看四个孩子,这无异于要生出三头六臂。
当然,或许他们邻里感情深厚,这样的委托或许也不是头一次,但如果是我,在需要同时照看四个孩子的时候,我是不会选择把孩子带到户外的,未知的安全问题太多了,我自问没有这么大的能力。
就像我当时在马路边看到那个孩子,如果我是带着两个或者更多小孩,那么我第一时间不会是径直去那个孩子那里,而是回头寻求路人或是保安的帮助,我只能在看护好自己孩子的前提下,再去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
悲剧已然发生,再多的悔恨和指责也无济于事,司机是挺无辜,但是确实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而母亲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所以交警判定他们同责。如此令人痛心的事件,也是在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安全问题容不得半点疏忽,不要等事情发生了再去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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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爱吐泡泡的阿布 ,一个四岁小男孩的妈妈,三观比五官正,专注科学育儿。
教育孩子就像牵着蜗牛散步,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我也在成长,关注我,让我们一起轻松做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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