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货车撞塌杭州市区天桥,2名肇事司机分别获刑
更新时间: 2020-05-02 23:10 热度: 429°
4月30日上午,由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撞塌杭州庆春路天桥案”在江干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事故责任认定,马某某、龙某某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二人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那么这起重大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原来运输圈里一直有一个误区,认为限高标志4.5米其实际离地高度往往大于4.5米,只要运输货物高度离地不超过5米,沿着道路中线附近一般就能通过桥梁或涵洞,而盾构机的高度在4.9米左右。因此,龙某某、马某某明知人行天桥的限高标志为4.5米,但仍凭以往经验漠视限高标志,轻信能够通过,最终导致车辆与天桥箱梁底部发生刮擦冒出一连串火花、桥身剧烈晃动,随后造成部分桥体坍塌。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以及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两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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