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时,什么情况下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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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会开车,也开车走了不少路,可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来负责任呢?发生交通事故时,什么情况下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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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时,什么情况下负全责?
湖北瑞通天元(仙桃)律师事务所姚习洪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以下几种情形都可以认定是当事人一方需要负全责的。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姚习洪律师解析: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法学本科,专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湖北省律协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多家网站的特邀、推荐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愿意以法律的智慧帮助人,用专业的知识服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