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酒驾!南通一晚查获19名“酒司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但有些人以为假期警局也“打烊”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结果成功和蜀黍“见面”
5月1日晚,全市共设置查处点(段)38处,累计出动警力300余人,共查获涉嫌饮酒驾驶18起,涉嫌醉酒驾驶1起。
01 案例一:女司机也酒驾
5月2日0时28分左右,杨某(女)驾驶苏J9***5小型轿车在海安市区被海安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56mg/ 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行为。
02 案例二:侥幸酒后驾车
5月1日21时40分左右,陈某驾驶牌号为苏B3***1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经南通市江海大道通宁大道路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呼气值为46.3mg/100ml。
03 案例三:无证酒驾上路
5月1日19时45分左右,王某某(男,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启东市吕四港镇府前路维也纳酒店前路段,遇启东执勤民警检查。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04 案例四
5月1日20时45分许,神某某驾驶苏FK***Z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孙家桥村附近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结果为42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05 案例五
5月1日20时30分许,南通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开发区新景路段开展酒驾查处时,检查发现牌号为苏F9***1的小型轿车驾驶员陈某某(驾驶证号62232319********30)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8.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06 案例六
5月1日20时40分左右,尚某某(男,身份证号:320723**********14,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启东市吕四港镇府前路路段,遇执勤民警检查。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07 案例七
5月1日20时17分左右,周某(男,驾驶证号:320626**********10,)酒后驾驶苏D1***1小型轿车行驶至启东市吕四港镇府前路路段,遇执勤民警检查。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2mg/100ml。周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08 案例八
5月1日20时40分左右,南通交警四大队民警在南通市江海大道通宁大道路口开展全省统一酒驾查处行动,在对一辆苏F6***9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于是对驾驶人顾某(身份证号码:32061119********12)现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现场酒精检测呼气值为30.3mg/100ml,驾驶人顾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9 案例九:二次酒驾
5月1日20时37分,陈某(身份证号:32042119********12)在如东县洋口镇国家中心渔港路段驾驶小型汽车苏DW***W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50mg/100ml,因陈某曾因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查处过,此行为构成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0 案例十:竟然还有醉驾
5月1日21时许,南通交警四大队民警在南通市江海大道通宁大道路口开展全省统一酒驾查处行动,驾驶人任杨杨(男,身份证号码:34042119********15)驾驶苏C3***P小型普通客车经过该路口,民警检查时发现其涉嫌酒驾,现场经过呼气酒精检测,吹气值为96.1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当事人已进行抽血化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案例N
5月1日20时35分许,南通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开发区新景路段开展酒驾查处时,检查一辆牌号为苏F3***E的小型轿车发现该车驾驶人闻某某(证号32062419********1X)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0.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5月1日21时25分许,南通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市区通甲路园林路路口西侧路段开展酒驾查处时,一辆牌号为苏f507*D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执勤点不远处突然停车。民警察觉有异,立即上前将车辆及驾驶员控制住,经对驾驶人李某(证号51082419********39)进行体内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为2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进一步调查,李某驾驶的车辆未年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1日20时30分左右,吕某某(男,驾驶证号:320911**********50,)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启东市吕四港镇府前路路段,遇执勤民警检查。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吕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5月1日20时许,张某某(证号:33012119********1X)驾驶浙AV***3小型轿车行驶至海门市立新北路,因涉嫌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酒精呼气测量值为:58mg/100ml)被海门市开发区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查获。
5月1日21时28分,高某某(证号:37152119********39)驾驶鲁P6***7小型轿车行驶至海门市立新北路,因涉嫌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酒精呼气测量值为:76mg/100ml)被海门市开发区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查获。
5月1日21时56分,李某某(证号:53352719********16)驾驶苏FV***9小型轿车行驶至海门市立新北路,因涉嫌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酒精呼气测量值为:75mg/100ml)被海门市开发区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查获。
5月1日20时35分许,石某某(证号:32062519********15)饮酒后驾驶苏F6***0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海门市三厂街道钟楼路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70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石某某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1日20时35分许,陆某某(证号:32062419********18)饮酒后驾驶苏FR***8小型普通客车沿人民路工农路口由北向南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20.1mg/100ml。
酒后驾驶的成本?
“酒后驾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经成为“共识”,公安交管部门一直以来对此类违法行为“零”容忍。
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九周年,4月30日至5月31日全国集中整治酒驾醉驾,五一假期,全市交警部门将以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为重点,设立固定查纠卡点,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重点违法行为。此外,各级交警部门还将根据辖区实际,同步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全面覆盖国省道、高速公路,城乡主干道和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和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