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半年,广州高速路车祸夺命36条!惨烈现场披露,所有司机引以为戒
广州上半年高速路
因车祸死亡36人
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导致36人死亡,其中行人和非机动车死亡2人、机动车死亡34人,机动车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因未系安全带(包括后排座位)而致死的为12人,占机动车事故所有形态死亡总量的35.3%。
广州交警严查10类重点交通违法
为保障夏季出行安全,7月起,广州交警在全市高速公路开展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输、超员载客、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10类重点交通违法整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伤亡事故的发生。
同时,广州交警还强化查处国省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6类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强化查处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6类严重交通违法。
案例:高速掉头逆行 迎头相撞一死一伤
逆向行驶至38公里0米路段时,在第三车道内与正常行驶的由高某某驾驶的湘M083XX号重型厢式货车正面碰撞,造成欧阳某当场死亡、高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
广州交警高速路一大队冯警官介绍说,欧阳某是在清远经营饭店,平时去花都采购物品。当日欧阳某进入广清高速入口后,不知因何原因想掉头从后方高速出口出去,于是冒险逆行。
开始车速比较慢,行驶1公里后,时速加速到50公里,当遇到弯道时,前方有小车,他变道到中间车道,与货车相撞。
经警方调查认定:欧阳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上逆向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路交通死亡事故1/3因未系安全带
汽车前排乘客必须系好安全带,大家都已经习惯了,但后排不系安全带,也是要处罚的。7月29日,广州交警通报称,2019年上半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导致36人死亡,其中12人是因未系安全带所致。
高速上1/3因交通事故死亡是未系安全带
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计,我省暑期旅游出行、返乡探亲需求较为旺盛,夏季交通安全风险普遍偏高。近三年夏季(6月至9月)共发生较大交通事故48宗,占总数的34%,特别是2018年夏季发生较大交通事故17宗,占2018年总数的44%。
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导致36人死亡,其中行人和非机动车死亡2人、机动车死亡34人,机动车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因未系安全带(包括后排座位)而致死的为12人,占机动车事故所有形态死亡总量的35.3%。
7月份以来,广州交警联合交通、路政等部门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开展主题教育宣传,并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整治,7月1日至25日,查获高速公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500多宗。
案例:后车两乘客未系安全带一死一伤
据民警介绍,邓某某、张某某与胡某某是亲戚,邓某某60多岁,抱着3岁的张某某坐后排,未系安全带。
5月30日胡某某驾驶车辆搭载邓某某、张某某从湖北省公安县到广东省深圳市,行驶至上述路段前休息次数不多,最后发生追尾事故。
根据交警调查认定,胡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前排驾驶员胡某某因有系安全带只是受伤,后排乘客邓某某、张某某因未系安全带,一死一重伤,可见安全带的重要性。
后排未系安全带,也会罚!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机动车安全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保持齐备有效,不得拆除。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主要是依靠人工执法,“只要是交通违法,不管是前排还是后排,广州一直都有处罚。”据民警介绍,乘客不系安全带,也是处罚司机,目前监督此项违法行为,实行“电子警察抓拍+执勤交警巡查”相结合。
不系安全带怎样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
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省内涉货车事故占比56%
据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统计,近三年夏季(6月至9月)共发生较大交通事故48宗,占总数的34%,特别是2018年夏季发生较大交通事故17宗,占2018年总数的44%。
夏季交通事故风险较高的原因中,除去天热容易疲劳驾驶及强降雨致道路湿滑外,客货运安全风险大,涉及货车事故占比56%,特别是外省籍生产经营性车辆隐患突出,事故多发。
安全最最紧要
不是吗
编辑:广州日报全媒体 胡群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