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至5月2日凌晨6时 泉州共查处酒醉驾案件97起
“五一”假期,我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酒店、餐馆、大排档等涉酒场所周边路段、路口设置整治酒驾检查点,对过往私家小车、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酒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4月30日至5月2日凌晨6时,全市共查处酒醉驾案件97起。
5月1日20时55分,屈某驾驶一辆二轮超标电动车行驶至市区津淮街时被丰泽交警秩序机动中队民警拦下检查,经酒精检测,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将对其酒后驾驶、无证驾车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4月30日22时35分许,汪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繁荣路时被鲤城交警四中队民警查获。经酒精检测,汪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同时,经进一步查询,汪某驾驶的摩托车已达强制报废标准,属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因饮酒后驾驶报废机动车、准驾不符、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汪某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罚款。
4月30日21时13分许,冷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经开发区美泰路与崇宏街交叉路口,被设卡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五一”假期,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驾天天查”行动,希望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不要酒后开车。(记者 黄枫 通讯员 赵美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