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

近年来

三轮车以其经济、便捷的特点

渐渐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特别在中老年朋友中更为盛行

一些驾驶人为图一时方便

把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等

当成了客货两用的车辆

殊不知

这样的行为既危险又违法

由于三轮车结构简单

稳定性差,机械强度低

一旦驾驶不慎

就容易翻车

而在车厢载人的情况下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乘坐人往往是被甩出车外

遭受非常严重的伤害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

案例在线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

事故案例: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

案例分析:

当事人贾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关“第十八条 超标电动自行车后座可以载一名身高1.1米以下的儿童,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

三轮车载人的危害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

1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 三轮车安全性能差

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3 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辆普遍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4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不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测,车况较差,超载、超速、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群众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造成突出的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

巴州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三轮车不无牌无证驾驶、不乘坐、不载人,并提升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管理,共建美丽幸福家园。巴州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强化路面管控,多管齐下,加强源头管理,对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惩。但惩罚不是目的,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才是交警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

【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录】 三轮车载人 危险又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