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首日夜检 47名“酒驾者”被查
为确保“五一”小长假道路交通安全,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5月1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专项夜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据统计,行动期间,共查处酒驾醉驾47起(含醉驾9起)、涉牌4起。同时,全天共现场查处大货车、超员等各类交通违法近6000余起。
按照夜检行动工作部署,当晚19时起,各参战交警支队、大队警力就开始在预定路口、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20时许,一辆号牌为津KSS***的黑色起亚牌小客车,沿金钟河大街行至瑞庭路交口处时,略有停顿后便右转驶入了瑞庭路,车辆刚进入瑞庭路便被另一组交警拦下。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吕某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值为203mg/100ml,涉嫌醉驾违法。随后,交警按照程序将吕某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如果吕某某血检结果确定为“醉驾”,按照规定,其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时40分许,交警河北支队王串场大队民警在靖江路的幸福道和增产道两个路口设置了拦检点位,现场检测发现,驾驶人魏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值为28.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随后民警现场开具了强措手续,魏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受到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8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人还将一次性记12分。
22时37分许,在名家购物广场门前,交警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民警在拦检一辆冀字头号牌车辆时,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其现场检测值为76.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表示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以为放假不查酒驾,就自己开车出来了。依据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受到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8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人还将一次性记12分。
在当晚的夜检行动中,除了治理酒驾等交通违法外,公安交管部门还同步对机动车涉牌涉证,渣土车、摩托车闯限行等违法开展治理。
21时30分,交警河北支队王串场大队正在万柳村大街临近金钟河大街路口,开展治理行动。此时,一辆拖着轰鸣声快速驶来的摩托车,被执勤的交警当场拦下。“出来的时候,我什么证件也没带,身份证号没记住……”面对交警的询问,这位驾驶人是一问三不知。后经进一步调查,交警最终确定了这位驾驶人为李某某,所持驾驶证为C1,这与其驾驶的摩托车车型不符。同时,其车辆悬挂的“京BAA***”号牌查不到任何相关信息。随后,交警依法将车辆进行了暂扣,并对李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交通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下一步,交警将对该车的号牌进行鉴定,如果车牌为假牌,李某某还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当天的夜检行动,从19时开始一直持续至5月2日凌晨,各参战交警支大队,根据管界道路交通违法特点,分时段、分波次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有效打击、震慑了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
在此,公安交管部门也提示广大驾驶人,节日外出游玩,切记交通安全、守法出行、文明行车,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切不可抱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全时段、全覆盖治理行动,严防严控涉酒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摄影:刘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