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交警:“五一”严查酒驾 两名饮者中招
更新时间: 2020-05-04 10:30 热度: 495°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五一”小长假期间,亲友聚会增多,酒驾也有抬头趋势,为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柳林交警大队节日期间持续开展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筑牢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案例1:5月1日20时41分,陈家湾民警正在柳林县田家沟路段夜查,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驶入了民警查缉区域,当摩托车想要通过旁边台阶绕过检查时,被执勤民警拦住。面对民警的检查,摩托车驾驶人有些心虚的露出尴尬笑容,酒气立刻弥漫了周围的空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后经系统查询当事人郝某伟还触犯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2:5月1日20时47分,当事人穆某平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柳林县田家沟路段被夜查的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4.8mg/100ml,后经系统查询穆某平未取得有效驾驶证而驾驶摩托车并且属于二次酒驾,穆某平漠视法律法规,屡教不改,竟再次犯了“老毛病”,这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柳林交警温馨提示: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于酒驾!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甚至更严重!所以,请广大车友们切莫侥幸,珍爱生命,时刻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