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 | 昨天,又有18人因酒驾被查!
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市公安交警系统在狠抓秩序管控的同时,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昨天,全市又有18人因酒驾醉驾被查处。其中涉嫌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起,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6起。
1、【醉驾大曝光】
【葫芦岛市】5月3日19时44分,张某东驾驶辽P93AXX号灰色丰田轿车行驶到龙港区龙湾大街路段时,交警巡防四大队值勤警力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遂将嫌疑人张某东带至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进行血液检测。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市公安局交警案件查处大队处理。
【兴城市】5月3日20时25分,李某军驾驶辽PCB2XX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兴城兴海北街路段,兴城交警大队值勤警力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遂将嫌疑人李某军带至兴城市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大曝光
【葫芦岛市】5月3日20时30分,常某欢驾驶辽GMN0XX号轻型厢式货车行驶到塔山乡上坎子村路段时,交警高桥大队值勤警力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常某欢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3、酒驾大曝光
【葫芦岛市】5月3日19时12分,曹某驾驶辽PCE8XX号灰色夏利牌小型汽车行驶到杨家杖子开发区路段时,交警杨家杖子大队值勤警力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曹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
问:为什么有些酒驾行为只罚款而不拘留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驾处罚部分如下:
交法普及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示:
开车前,请系好安全带;骑行时戴上头盔。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美酒可以重倒,生命不能重来。酒后禁驾,从“心”开“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