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通报4名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5月6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通报了4名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并受到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
同时被通报的还有景洪市勐罕镇曼么村委会帕当上寨党支部书记李红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被开除党籍;景洪市扶贫办副主任岩罕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罗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对本人不负责任、对家庭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该州纪委州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革除饮酒陋习;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算好自己的政治账、家庭账、经济账、名誉账,坚决摒弃酒后驾车,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警醒自己,切莫因贪杯自毁前程。
据悉,为深入整治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该州纪委州监委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线索互送机制,定期通报移送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登记管理,分办处置,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既依据党章党规党纪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又依据宪法监察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监督。把整治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建设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释放出监督无死角,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
云南网记者 戴振华 通讯员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