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酒驾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西双版纳这些干部被通报!
【执纪】酒驾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西双版纳这些干部被通报!
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对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景洪市勐罕镇曼么村委会帕当上寨党支部书记李红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后李红平被景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17年9月,李红平同志被开除党籍。
景洪市扶贫办副主任岩罕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12月,景洪市人民法院判决岩罕温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20年4月,岩罕温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罗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12月,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罗政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20年3月,罗政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州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岩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12月,景洪市人民法院判决岩罕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20年4月,岩罕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7起典型问题是:
勐腊县磨憨镇派出所原所长谷顺春、派出所教导员陈强违规私设“小金库”的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谷顺春安排人员将证件照相费和其他不合规收入共计22.3955万元存入私人账户设“小金库”,用于办公经费、接待费、食堂生活补助费、车辆加油和维修等支出。陈强明知该笔款项的管理使用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却未提出异议,持默许态度。同时谷顺春、陈强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谷顺春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强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勐腊县勐满镇卫生院院长刘云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2016年8月,勐满镇卫生院从门诊收入中支出,为本院职工发放每人每月伙食补助费共计96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2月,刘云梅同志受到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勐海县公安局四级警长谷顺林收受他人钱款的问题。2018年4月、2019年1月谷顺林分别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他人请托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3888.88元。同时谷顺林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2月,谷顺林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景洪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治安中队原负责人李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3年,李毅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累计价值4500元。同时李毅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李毅同志被开除党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景洪市嘎兰社区纳龙掌小组组长马应宏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马应宏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共计4500元。同时马应宏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马应宏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景洪市嘎兰社区党支部书记董兆华、曼允小组组长陶志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董兆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共计3500元。2013年至2018年,陶志清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共计6500元。2020年3月,董兆华、陶志清两同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景洪市嘎兰社区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工会主席玉香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玉香勇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共计3700元。2020年3月,玉香勇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