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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思南检察微信公众号今日凌晨消息,5月9日,由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7.23”特大交通肇事一案在思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丁某某向死者、伤者真诚地道歉,为其造成的后果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