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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出来的交通事故

#覆车之戒#【“抢”出来的交通事故】2020年04月05日20时37分,张某永驾驶鲁ET***3号小型轿车,沿淄博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玉山路路口处时,与沿淄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左转弯的扈某发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扈某发受伤,两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张某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扈某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负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