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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调查员自导自演连环交通事故 骗取中国太保50万保险金|连环车祸

  在车险理赔流程中,事故勘察堪称核心环节。而作为执行人员,现场勘察员也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被赋予了车辆定损、收集采纳相关资料等相关职责。

  然而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显示,原广州市正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两名现场调查人员,利用保险公司、银行等部门在车险理赔环节上存在的工作漏洞,虚构、故意制造连环相撞交通事故事实,多次向太平洋保险深圳分公司以理赔方式诈骗,骗得保险金共计50.76万元。

  与车主合谋制造连环相撞追尾事故

  裁定书显示,余某,男,1984年生人,大专文化,案发前曾担任广州市正商保险公估担任事故调查员。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州市正商保险公估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保险公估业务、汽车租赁等。公司大股东为广州正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达98%。

  2014年5月,中国太保深圳分公司与正商保险公估签订合约,规定对太保方面投保的汽车,若在广州地区发生交通事故,则由正商保险公估负责查勘定损。

  2015年3月至12月期间,余某伙同时任正商保险公估查勘定损员的张某,利用保险公司、银行等部门在车险理赔环节上存在的工作漏洞分工合作,虚构或故意制造不同号牌小汽车在广州市内发生连环相撞交通事故的事实,并伪造交警部门相应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相应车主理赔资料,多次向太保深圳分公司以理赔方式诈骗,共骗得保险金50.76万元。

  具体来看,2015年12月,余某与张某、贺某(同案被告)合谋后,曾故意制造贺某的小轿车与他人车辆发生连环相撞的追尾交通事故,并伪造交警部门相应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太保深圳分公司以理赔方式诈骗,后骗得保险金19.67万元。

  借车撞奔驰

  事后500元伪造认定书骗保

  同时,据证人王某证言证实,2015年7月,其曾将一辆小汽车借给余某使用。同年12月,余某告知其上述车辆发生了事故,让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并用其的身份证开设了一张邮政银行卡用于接收保险理赔金。此后,余某从获得的16余万元赔偿款中,转了2万余元给王某作为修车费用,其余款项均由余某使用。

  而另一名被告人张某也供述证实,余某曾与其商议,拿王某的车辆去碰撞一辆奔驰车。事故发生时,王某并不在场,张某也未听王某提起过此事。

  对此,余某供述称,上述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其用500元给专门造假的人帮忙伪造的,该起事故是张某负责定损,最终成功索赔了保险金16余万元。

  2019年9月20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余某因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张某因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贺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法院责令余某、张某退赔违法所得49.66万元给太保深圳分公司。

  宣判后,余某、张某均提出上诉。对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维持原判,驳回了两人的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