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交警与商业险合力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江西车祸
发生交通事故后,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因种种原因没有给受害人垫付医药费,从而引发纠纷的案例在生活中经常见到。5月7日,记者从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获悉,为解决群众困难,该支队创新工作方法,与保险公司合作,针对交通事故致人员受伤住院治疗的案件,推出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支付、垫付医疗费用的便民服务,解决了这一老大难问题。
4月25日,袁某驾驶小车沿高士北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高士北路某小区公交站台前路段右转弯时,与驾驶电动车的李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李某膝盖受伤。处理事故的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由袁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受伤的李某需要住院治疗并进行手术,作为责任方的袁某理应先行垫付医疗费。袁某也并不富裕,持续增加的医疗费给他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正当他着急时,了解到他难处的事故中队民警邓警官向他介绍了大队近期推出的便民服务,帮助他与宜春人保沟通、协调,袁某只需提供必要材料,宜春人保可以通过他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先行支付、垫付医疗费用。
4月27日下午,袁某根据《医疗费用支付垫付告知函及授权书》,带着相关材料和刚收到的事故认定书来到了袁山大道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仅用了3分钟,宜春人保的工作人员就把这项业务给办完了,次日开始,李某的医疗费将由宜春人保直接转入医院账户。
“之前的处理流程是责任方自己去办理保险垫付,就是交强险的1万元,后续商业险垫付基本很难及时跟上治疗费的增加。”一大队欧阳滢介绍,一大队要求各中队、科室根据自己工作实际提出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当时事故中队提出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医药费难以解决的问题。“平时第三者责任险都是最后核算支付,很多时候,由于肇事方无力垫付医疗费,引发很多矛盾。事故中队从这点出发,主动与宜春人保沟通,促成了这项举措的实现。”
据介绍,此项服务针对满足支付、垫付条件者,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确认授权,可通过微信等方式提供材料,由直属一大队与宜春人保进行工作对接,简化案件处理流程,直接走第三者责任险转款至医院,解决医疗费的问题。
截至目前,已成功在3起人伤交通事故中,办理了第三者责任保险提前支付、垫付医疗费用的便民服务。(记者 蔡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