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生惨烈车祸 致1死2伤|天津车祸
2017年6月4日晚上9点40分,天津市中心城区红桥区与河北区交界的永乐桥上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而这里也正是天津市标志性建筑物“天津之眼”,接到报警后,天津市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交警火速赶往现场,通过现场调查,民警了解到肇事车辆是一辆封闭式货车,撞倒了一共3个人,其中2个人伤势严重,躺在地上昏迷不醒,肇事司机却不见了踪影,就在民警到达后不久,第一辆救护车赶到了现场,但由于空间有限,只能先将受伤最重的年轻人送往医院急救,此时第二辆救护车还在赶往现场,留在现场的两名伤员,一名坐在车行道上,能够和民警正常对话,而另一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经过初步询问民警得知,这三名男青年骑着共享单车来天津之眼游玩,就在他们拍照的时候,一辆汽车疾驰而来,将他们撞倒。据过路的目击者反映,司机撞了人后曾下车察看伤员情况,并拨打电话,现在却不知去向。
这时第二辆救护车已经抵达,将这两名伤者送往了医院,整个过程中肇事司机始终没有出现,民警推测这极有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并没有目击者,只在车祸发生后,才有行人陆陆续续地靠近过来。民警对现场痕迹都进行了取证,拍照,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民警结束勘察准备收队时,一名自称肇事司机的男子出现,这名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就是从永乐桥东侧步行上来的司机,
事故发生后由于精神高度紧张,不知所措,就去桥下拨打电话,情绪稍微平复之后,才前来自首,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交警支队进行进一步询问,这名自称货车驾驶员的男子名叫和某,33岁,是河南省太康县人,审讯过程中,和某向交警讲述撞车时的经过,可是当询问到事故的一些细节时,和某的描述却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因其对事故如何发生的过程比较模糊,所以民警怀疑他是替人顶包,经过对其手机的GPS定位结合案发时的路段监控,事故发生时,他并不在现场,也就是说其并不是真正的肇事者,就在民警审讯顶包肇事司机时,医院却传来不幸的噩耗,一名伤员的生命最终没有被挽回,这位伤员名叫桑某,18岁,河北省衡水市人,躺在地上的伤者名叫横某,河南省范县人,虽然经过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始终处于昏迷状态,受伤较轻的是杨某,山东省菏泽市人,只是身体受到了多处擦伤,虽然伤势不重,却在其身上产生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之后他就离开了天津市,回到了山东老家,而作为他们的同事小张也分外惋惜,四个人都在同一家饭店打工,当天因为要上晚班,所以逃过了一劫。杨某称发生这起事故后,其父母已经不允许其外出打工了!
为了进一步弄清楚真相,民警来到事故车辆存放点进行勘验,发现车内有行车记录仪,民警将里面的存储卡拿出来取回队里进行分析,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在案发时9点多,该车驶入永乐桥,情况一切正常,突然行驶在前方的黑色车辆减速变道,这时画面中出现了三名站在桥上拍照的男子,惨烈事故就在一刹那间发生了,
民警只能通过慢放,才能了解到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而事故中的伤者是在受到撞击后,又被巨大的冲击力推向前方,至此整件事故发生过程已经豁然开朗,而行车记录仪也意外拍摄到了疑似驾驶员的画面,根据画面民警发现驾驶员是一条浅色裤子,和自首男子明显穿着不符,最终民警查明真正的肇事者为和某的亲弟弟和金利
,29岁,河南省太康县人,在铁证面前,和某对自己弃车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原来事发前和某和朋友聚会喝酒吃饭,随后开车回家,在途经永乐桥时,手机刚好发来一条微信消息,就在他低头看手机的一瞬间,车祸发生了,撞车以后和金利十分的害怕,下车察看伤者,伤者昏迷不醒,他顿时觉得自己闯大祸了,因为他是酒后驾车,一旦报警,自己将难逃罪责,于是打电话给哥哥,要他来顶替自己。然而他却忽略了车上的行驶记录仪,和金利在发生车祸后选择了肇事逃逸,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3条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他的行为,不仅对受害人家属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失去亲人之痛,承受高额的经济赔偿,还将面临漫长的牢狱之灾,而三名伤者停留的属于永乐桥的机动车道,桥口也有明显的指示禁止标志,
最后天津市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作出责任认定,和金利承担主要责任,三名伤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