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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街头车祸!准妈妈深度昏迷,孩子没了!只因骑电瓶车时… |宁波车祸

宁波街头车祸!准妈妈深度昏迷,孩子没了!只因骑电瓶车时…

北青网综合选稿:李婉怡

原标题:又一起!准妈妈深度昏迷,肚里孩子没了,丈夫悔恨不已

  原本再过2个多月,云南姑娘小蒋(化名)就可以做妈妈了。

  但一次车祸意外,让她失去了孩子,小蒋自己也陷入深度昏迷。

  事后,丈夫小李(化名)悔恨不已。

  6月23号傍晚6点左右,暂住在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的小李骑着电瓶车,载着怀孕7个多月的老婆小蒋回家。

  当时,妻子小蒋坐在电瓶车后座上,两人一路上还有说有笑,全然没意识到骑车载人的危险性。

  另外,因为嫌麻烦,夫妻俩都没有戴安全头盔。

  途中,小李一不留神撞到一辆厢式货车,连人带车倒在地上,好在他反应快,只是手部略微有些擦伤。

  但妻子小蒋就没那么幸运了,本就行动不便的她,因为摔倒时头部着地,当即神志不清,没了反应。

  “快救救我老婆,她还怀着孩子!”当晚7点左右,伴随着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120急救车将受伤的孕妇小蒋送入鄞州二院急救医学中心。

  医生说,被抬入抢救室时,小蒋已陷入严重昏迷状态,牙关紧闭,双侧瞳孔不等大,对光反射消失,左耳道还不时有血液流出,生命岌岌可危。

  急诊医生立马为患者安排头颅CT等检查,结果提示为“右侧额颞顶硬膜下血肿,脑疝”,并伴有颅骨多发骨折,需紧急开颅手术。但由于病情复杂且小蒋身怀六甲,手术风险极高,术中大人、胎儿术中均有死亡可能。

  当晚,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小蒋的命总算暂时保住了。但腹中胎儿由于手术应激、药物影响等原因,术后不久便没了胎心,最终不得不作引产处理。

  目前,小蒋仍是深度昏迷的状态,在ICU病房内继续接受后续治疗,能不能醒过来也还是个未知数。

  “如果当初戴了头盔,这场悲剧或许可以避免的。”鄞州二院急救医学中心阮琳主任表示,他们医院抢救室每年都会收治不少交通事故患者,其中不少都是因骑车未戴安全头盔而造成严重的创伤,这是医护人员最不愿意看到的。

  而就在几天前,宁波刚发生了一起类似车祸。

  7月1号早上7点54分左右,一辆SUV车沿宁波市北仑区凤洋一路自北向南行驶至泰山路右转。

  此时,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女子骑着电动车,沿泰山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该路口。

  双方避让不及,发生剧烈碰撞,女子顿时摔倒在地。

  经交警调查,该女子姓邱,北仑大碶人,今年42岁。事发后,她因颅脑严重损伤,当天就在医院实施了开颅手术,目前正在ICU病房观察治疗。

  医生提醒,佩戴安全头盔可以使电动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63%、88%。

  “一个小小的举动,换回的却是生命的保障。”鄞州二院急救医学中心阮琳主任说。

  【延伸阅读】

  从7月1日开始,宁波市已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宁波市非机动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当地公安交警同步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罚款或者警告后,责令违法当事人改正。

  根据《宁波市非机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1)首次和第二次违法的,处20元罚款;

  (2)第三次及以上违法的,处50元罚款。

  截至7月4日17点,宁波全市已有8人因三次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而被处以50元罚款。

  宁波交警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人数占当年事故死亡总人数的44.79%。同时,在事故死亡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中,因颅脑损伤致死的比例为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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