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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离奇车祸 牵出16名狱警不可告人的秘密|离奇车祸

一起离奇车祸 牵出16名狱警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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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刑期间,不参加各类学习和劳动改造、不遵守监规、无悔改表现、住单间、开小灶,脱离监管、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6月30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罪犯席某某在服刑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所受到的“优待”,以及由此牵出的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名狱警的违纪违法细节。

  2002年1月,席某某因抢劫罪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03年9月调入锡林浩特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席某某经常不参加各类学习和劳动改造,不遵守监规,无悔改表现。锡林浩特监狱不但不对席某某严加监管,还允许席某某住单间、开小灶。对于席某某指使其他服刑人员挖通监狱通往院外的暖气地沟,随意出入监狱,监狱也是不闻不问。

  不仅如此,2005年7月,席某某脱离监管,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同乘车人为席某某作了不在现场证明,让死者顶包。

  交通肇事52天后,席某某又伙同他人在锡林浩特市一娱乐场所制造了一起1人被重伤害的刑事案件。

  更不符合常理的是,即使席某某服刑期间犯下了种种罪行,锡林浩特监狱民警仍为其记功减刑,编造虚假考核材料,并由其他服刑人员代替狱警和席某某签字,导致席某某被提前释放。

  2018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就此事进行处罚,分别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

  2018年8月22日,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相似案件,对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高奇,省人民检察院原副巡视员贾文声,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关中翔等4名省管干部的处分决定,引起很大震动。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伟(资料图)

  与这4人被查处紧密相关的,是在山西颇受关注的黑恶势力头目“小四毛”案,共有90余名公职人员牵涉其中。

  “小四毛”,本名任爱军,2018年2月,山西省公安厅发布通报,太原警方再次成功打掉以任爱军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而早在2003年,任爱军就曾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服刑期间,任爱军等人利用钱色利诱和黑恶势力威胁,促使有的监狱管理系统民警主动为其在监狱内开单间、设小灶,给其玩电脑、用手机提供便利,并纵容其与外界联系达成减刑事宜。原本被判无期徒刑的任爱军,服刑10年后就被刑满释放。

  一个劣迹斑斑的黑恶势力头目,如何在短短十年间便从无期徒刑变为减刑释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减刑必须公示,接受监督。任爱军在汾阳监狱严重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等表现在监狱上下尽人皆知,如果在本监狱公示减刑,必遭质疑。为规避“风险”,该省监狱管理局竟将其调换到晋中监狱关押,并指令由汾阳监狱准备减刑材料,由晋中监狱提出减刑意见。最后,晋中监狱用汾阳监狱弄虚作假给予任爱军的奖励积分和相关伪造的减刑证明材料,提请将其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任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多次主动给下面的监狱打招呼,有时甚至催促监狱尽快给任爱军办理减刑材料。

  

  “小四毛”任爱军团伙最后的骨干成员落网受审。(资料图)

  2018年9月,山西高院、太原中院、临汾中院均向任爱军送达了依法纠正对其违规违法减刑的《刑事裁定书》。至此,罪犯任爱军7次违规违法减刑均被依法撤销,对其恢复执行无期徒刑。

  为何这些涉案的公职人员会铤而走险,充当黑老大的“保护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针对上述案件分析称,这些案件,表面上看是人的问题、机制的问题,实质上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出了问题。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往往就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区域,必然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存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这些都为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提供了可乘之机。

  2018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政法机关既是反腐败的重点部位,也是反腐败的重要力量。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曾发表文章指出,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像监狱、戒毒所这样的刑罚执行机关,最大的风险隐患不是在于高墙不够森立、电网不够密布,而在于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够坚决、法纪意识不够牢固。打好履职尽责的木桩,筑牢公正司法的堤坝,才能让公平正义的防线牢不可破。

  综上所述,在从严惩治与服刑人员沆瀣一气、同流合污的贪渎干警的同时,更应架设好约束权力的高压线,强化对监管干部的制度约束和监督问责,严防个人渎职的口子撕破整个法治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