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宁县:出车祸 他高额报酬请来替身顶罪|宁县车祸

宁县:出车祸 他高额报酬请来替身顶罪|宁县车祸

  出车祸 他高额报酬请来替身顶罪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实习记者马红媛通讯员尚伟龙)宁县男子李某驾驶大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以15万元的酬劳将随乘人员张某收买为其顶罪,但细心的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其中另有隐情,并最终查出真凶。

  2012年7月25日,不具备驾驶大型客车资格的李某驾驶自家营运性大型普通客车,沿铜嵋公路由西向东行至宁县良平乡马家村路口段时,一时分心,未注意到前方二轮摩托车减速,遂发生追尾相撞,致摩托车驾驶人受重伤,摩托车乘车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为逃避责任,便央求随乘人员张某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责任,承诺以高额报酬作为回报。随后交警到达现场,张某向交警谎称是自己驾驶客车不小心发生事故的,将李某包庇了下来。案件移送到宁县检察院后,承办人仔细阅卷,发现侦查机关仅对一名证人进行询问,对认定肇事嫌疑人的关键证据简略含糊。在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后,重重疑点浮出水面,案件承办人对张某多次讯问,并对其进行政策法制教育。张某终于承认肇事时是由车主李某驾车,为逃避法律追究,李某以15万元高额报酬央求自己为其顶罪的事实。

  今年5月,宁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李某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近日,宁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期两年,退回车主张某15万元;对张某交通肇事案撤案并另案处理。

  (原标题:宁县:出车祸 他高额报酬请来替身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