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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荣达公司运营车出车祸 企业责任人被刑拘 |三门峡车祸

 日前,因公司运营车辆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卢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追究了三门峡市荣达运输有限公司的安全主体责任,该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经理赵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11月16日,三门峡荣达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人郭某驾驶豫M61267号水泥罐车行驶在209国道卢氏县东明镇吊崖路段时,与一辆车牌号为晋M9672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对方车驾驶人贾某和乘车人候某死亡,两车受损。驾驶人郭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犯罪。

经查,三门峡荣达运输有限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赵某对肇事车辆管理不到位,因失管、漏管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卢氏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记者房琳任欢通讯员霍向峰杨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