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责怪处理南京630车祸的警察 他们也很无奈|南京630车祸
6.30号那场车祸,我也是目击证人。
车祸发生后,有许多邻居指责警察的做法,对此,我也非常理解大家的心情。但现在传言已经离真相越来越远,我觉得有必要把这场车祸发生后,警察的无奈给真实的反映出来。
江宁区金盛路是一个L字型路,一头是连着双龙大道,一头是106路底站,中间有一个学院路,可以转到宏运大道上,前往江宁区闹市区东山。
先说连着双龙大道的那头吧。双龙大道(宁溧路岔路口段),现正进行立交桥施工,整条路是天天堵,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段,一天不堵,就像中了彩票大奖一样难,而车祸发生的时候,正是晚8:30左右,正是堵的高峰期。实际上那天,路是堵着的。这就意味着,来自南京市区的救护车辆,根本无法支援现场。
再说连着106底站的那头。106底站头到头,其实就是双琪路。这条路很宰,它更是南京臭名昭著的最脏的一条路之一。更现实的是,这条路与金盛路连接并不通畅,一条路被一个巨大的水泥墙堵了起来,只留了两个缺口,过往车辆到此,必须减速,因为缺口太小,必须谨慎通过,那些一不小心,开车就撞到墙上的司机,就多的不用说了。
最后,连着学院路,到江宁闹市区的那条路,就成了唯一可以增援的通道。按理来说,救护车从江宁医院到金盛路开车只需要10分钟,可问题是,车祸发生后,整条金盛路就像一个密封的大罐头,谁也进不来,谁也出不去。指望救护车迅速到场进行抢救,也只是理论而已。
应该来说,车祸发生后,警方的反应速度很快,立即就赶到了现场,可警察不是医生,他怎么会有救人的专业知识。
警察到了现场时,一开始也没有直接去抬那些被撞的伤者。但时间是宝贵的,在等不来救护车的情况下,再加上现场许多群众都着急的时候,警察才采取了措施,就是用警车把这些人运往医院。
客观的讲,警察的出发点,无可厚非。因为他们不具备医学知识,才有了抬孕妇时出现的那一刻悲剧。
但我想换作另一个人,在等不到医生的情况下,他也会采取与警察一样是行为,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
最后,我不是替警察说话,我与他们也没有任何的利益往来。也许,许多邻居和网友对警察有不同的意见(其实我也有,如邓玉娇案中的巴东警方),但就车祸这件事看,警察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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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者:南京车祸现场交警没给死者一点尊严
1、昨晚八点多,同老公和两个朋友在家里吃完晚饭正看电视,听到楼下一声闷响,一起跑至阳台向楼下望,目睹了不敢相信的场面。在楼下后方约二百米左右的距离内,街道中央和两侧横七竖八躺着几个人,形状惨烈,难以置信。待从楼上下来,更可怕的状况逐渐呈现出来。
一段两侧都是居民区的街道上,约1000多米的距离内,一辆疯狂轿车以“之”字型路线先后碾压九人,其中五人几乎是当场死亡,当然后来的报纸说有两人送至医院才死。死者中更有一个孕妇和她六个月的胎儿,及孕妇的丈夫。一位年轻女子在路面捧着丈夫的身体痛哭,当然,从那一刻开始,一个年轻人变成了一付身体。
通过整个受害路线,可以推断出司机令人发指的行为,有撞到第一个行人后的加速、有打弯、有撞到路边车辆后的倒车调整方向、有继续的加速逃逸。
这一过程与故意杀人无异。
2、具体场面,我不想多说。我一直距离很远,绝没敢上前。
而令我更为难以置信的是南京警察处理事件的能力和态度。
我并不是事件的最初目击者。我们一起先在阳台约5分钟,后从家里走楼梯下楼,又在路边观望约15分钟,竟然一直没有等到警车和救护车。五名受害着躺在出事的原地一动不动,没人敢采取措施,所有人只有等待,等待更有权威的警察和医生。因一名受害者被生生撞进路边一辆商务车内,发出微弱的呻吟,人们逐渐发现,展开了救援,整个救援过程,仍无警察和医生到来。
时间对于我们来说大概是二十分钟,可对于受害者来说可能就是生与死的差别。
之后,在我所处前方,有了一辆警车,但因前方仍有死伤,它无暇过来。于是四名受害者,仍旧躺在原地,在众人围观中,安静。
没有办法,所有人只有惊愕和等待。
至少三十分钟的时间,才有警车来到我们所处的事件现场,没有救护车。此地有四人或生或死的躺在路上,后来证实此四人均死,包括孕妇及其胎儿。
3、时间耽误了,已经更加可怕。而接下来是,医生的缺失。
我想,无论任何事故,判断人生死的应当是120医生。
可,在整个事件现场,约出现两三辆救护车,至少我所见的三名受害者,一直躺在路上,没有医生前来检查。最终由围观的群众和警察判断了他们的死亡。于是,被拍照后,由露天的拖斗警车带走(而不是医院的救护车或运尸车)。因为警察毕竟没有经验,孕妇在被往车后箱抬的过程中,胎儿从腹中跌落在地(我没有目睹,但从后来的新闻和许多目击者的讲述中证实)
我不尽想问,警察瞥过于打眼一看,就有资格判断一个人的死亡?我们知道起死回生的人大有人在,至少应该做个尝试。
我不尽想问,孕妇这种非常复杂的状况,即便母亲死亡,胎儿仍有存活的可能,为何没有医生前来处置。后来报纸说,抬孕妇的警察当时留了泪,我想这都不足以让我们感动。
我又不尽问,为何各位警官不能给死者一些应有的尊严。警察已经来迟,而且到后,一直没有任何遮盖遗体的举动,遗体曝街四十分钟以上,路上聚集围观者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一些孩子。
在遗体被运走之前,没有任何裹尸的物品,都是由警察拖拖拽拽的拉到一辆可怜的露天拖车上,内衣身体必现。难道警察局却连最起码的处理遗体物品和车辆都没有。
4、我相信,昨天所有处理事故的警察个体,都是善良的。那一刻,所有的目击者都会善良而正直。
可之所以发现如上状况,应是因为我们所熟悉部分政府部门多年遗下的习惯和作风。
此事不用多提,大家都该有所领教。
5、本不想回忆太多的事,可终究这些结堵在心里。
事件发生地,每天都要经过数次,路边散步多回,往常更是有许多叔叔阿姨在路边广场上乘凉、跳舞。所以,这一事件,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抓阄一样。
6、奉劝所有开车者,不要喝酒,不要开快车,不要逞能,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别人负责。
当然,老话重提,还是该珍惜我们的当下,学会感恩、乐观、豁达,有时生死只隔一扇轻轻的门。(黑色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