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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目前,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在退休后另行从事社会有偿劳动的现象比比皆是。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大多都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误工损失,但对于已达退休年龄的受害人来说,其因车祸发生损害,能够主张误工损失赔偿吗?


案情回顾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经交警部门认定,糜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邓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糜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邓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事故发生后,邓某经过治疗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经委托鉴定,邓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邓某因损失未得到赔偿,于是起诉至高明法院,要求糜某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万余元。


法院判决


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请求的绝大部分损失费用均有事实依据,遂判决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向邓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25万余元。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判决作出后,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邓某在事故发生时已达退休年龄,不应支持邓某的误工损失等为由提起上诉。佛山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了该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交通事故发生后,

往往会涉及误工问题。

什么是误工损失呢?

是不是没有上班就会产生误工损失?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因受伤需要治疗或休养而导致误工,因耽误工作而产生的收入减少或丧失,称为误工损失。需要注意的是,有误工并不当然会产生误工损失,需要看受害人误工期内实际获得的工资或奖金等收入是否有减少。比如,有些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工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误工损失或者没有损失全部工资收入。

在审判实践中,较多主张误工损失的受害人,在起诉时仅提供了其工作单位及月工资收入的证明材料,缺少证明其工资收入减少的证据,而这一点恰恰是最关键的。受害人除了要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还应提供证据证明其有劳动能力,并以此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因受伤而误工并导致劳动报酬减少或丧失。

具体而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劳动能力;(2)能够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取劳动报酬;(3)因交通事故导致误工;(4)因误工导致实际收入减少或丧失。有些受害人因不存在误工损失或实际误工损失少于请求金额,而故意不提供工资收入账户的银行流水明细清单,这样往往会导致诉讼的迟延,不值得大家效仿。


误工损失是否受到年龄的限制?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现阶段,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往往没有正常的工资收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后一般不计算误工费。这是否意味着他们不能获得误工损失赔偿呢?


当前,在农村地区,农民没有退休待遇的情况下,六七十岁时仍然承包耕种田地维持生计。在城镇地区,大量已退休人员被返聘或被聘用从事有偿劳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法律上推定为无劳动能力和收入,但不等于其实际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


退休后按月领取退休金

但又另外有劳动收入的人员

还能主张误工损失吗?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在误工期间,他们本可以凭借其劳动能力获得劳动报酬,但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其无法获得误工期的劳动报酬,虽然有部分人还同时领取退休金,但退休金并没有包括他们另外通过劳动而获得的报酬,这部分报酬的减少或丧失,实际导致他们总收入的减少。因此,“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并不能通过领取退休金来弥补,负赔偿义务的责任人理应赔偿。


接下来,是市民问题回复环节,

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市民提问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小罗是一名大学美术生,平时在学校也有制作石膏工艺品。疫情期间他想赚外快,于是和一家卖石膏制品的店铺签了承揽合同。小罗负责制作石膏制品,店铺负责提供材料。合同上写的材料费50元,模具费200元,而且合同中约定三个月内交给店铺300个产品否则不退还250元,一个月内必须上交最低一件的产品。小罗把材料拿到手后,发现石膏粉有问题和他平时用的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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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小罗也没在意,就按照店家跟说的一杯水一杯石膏粉的比例混合然后灌模之后等半小时,连着做了三个都是因为石膏粉太过潮湿导致脱模失败,做第四个的时候小罗用了两倍的材料,等了一个小时但还是失败了。现在因为材料有问题连一件都做不出来,而且小罗查到的实际硅胶模具费最贵也就20元,所以感觉被骗了。小罗向店家反映情况要求更换材料,店家也没有做。小罗想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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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法官回复

61岁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以及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小罗可以先和店家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