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205国道发生车祸!一人当场死亡……
驾驶员当场死亡,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孙航宇当即向事故科科长孙富华汇报,孙富华迅速组织警力进行侦查,在此事故侦查过程中,5月10日0时10分,事故科又接122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梁才办事处徐庙村路口又发生一起逃逸事故,现场电车驾驶人受伤。两起事故现场均没有肇事车辆,寻找肇事车辆和逃逸司机已迫在眉睫,5月10日上午,事故科成立专案组,将侦破两起逃逸案件列为当务之急。
民警通过事故现场的细致勘查,根据散落的车辆后尾灯和二轮摩托车前大灯及仪表壳处发现有蓝色油漆痕迹。
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蓝色的货车之类的车辆,由于事故路段无监控且位于沾化滨州交界处,出入口较多,肇事车辆行驶路线无法确定,事故科民警遂分为两组,一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排查,一组对经过卡口的车辆进行排查,寻找目击证人,通过对事故发生时间段内的蓝色货车一一排查比对,与现场遗留的后尾灯不符,排除了大货车肇事的嫌疑,现有线索排查完毕,侦破无进展,案件陷入困局。
有鉴于此,事故科民警根据遗留的后尾灯新旧程度及摩托车损坏部位高度分析认为肇事车辆应为一辆破旧的农用三轮车或是农用六轮车,于是从确定事故时间出发,寻找事故发生时过往车辆行车记录仪,在反复查看车辆行车记录仪和现场周围、沿途监控后,将事故时间锁定在19时32分至42分之间,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与此同时,在现场周围勘查组也有了新的进展,在现场东侧一水泥预制厂监控中找到了事故二轮摩托车经过的录像,在现场南边一加油站监控中发现一辆蓝色农用三轮车。两组迅速对接研判,确定事故时间为19时36分左右,正好与蓝色农用三轮加完油经过事故地点时间相吻合,因此确定这辆蓝色农用三轮车有重大嫌疑。因夜晚视线差,监控距离较远,三轮车牌缺损,嫌疑人识别困难,寻找嫌疑车辆陷入困境,针对此情况,事故科民警重新整理案件信息,重新理顺侦破思路,嫌疑车辆为农用三轮车,行驶范围有限,为附近村庄人员的可能性较大,5月11日事故科民警在事故现场周围进行排查时,发现疑似嫌疑车辆,经过比对,这辆农用三轮车车厢左后角处向前弯曲变形、左右后尾灯缺失,因此确定为肇事车辆,事故科民警当即将嫌疑人控制并抓获归案。在连续奋战40个小时后,此案于5月11日12时30分许案件成功告破。
该案系一辆电动两轮车被车辆从后追尾所致。
现场道路为乡村路,无监控,无目击证人,伤者意识不清,事故过程不知,侦破案件无从下手,侦破阻力重重。面对有限证据,事故科民警打起精神,决定采取最直接有效方法,依靠人民群众,从附近超市,餐馆,企业入手,调取事故时段监控情况,在大量反复调取监控,反复对比确定的情况下,确定一灰色小型轿车为肇事车辆。由于事发路段无路灯,监控距离较远且看不清车牌号,事故科民警遂沿其行驶方向,逐一排查,当排查一十字路口时,排查线索中断,路口无监控,行驶方向无法确定,排查难度增大,排查情况更加复杂。在困难面前事故科民警从容不迫,采取逆向思维,排查嫌疑车辆的出发地,当排查到大辛庄村时,通过监控发现该车辆是前往该村送人之后发生事故。事故科民警片刻不敢耽搁,对被送人高某展开说服工作,高某为袒护好友,迟迟未说好友个人情况,终于在法律正义的强大压力下,高某如实回答驾驶员信息,经过通知当事人开车到事故科比对,确定肇事嫌疑车辆,驾驶员对肇事经过供认不讳,案件成功告破。
一连两起逃逸案件,情况复杂,破案难度系数大,滨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在精神和体力双重压力下,从容不迫,在短短60多小时,成功破获逃逸案件,维护了法律尊严,伸张了正义的同时,也震慑了不法分子,践行了人民卫士为人民的价值追求和崇高信念,我们有信心,有恒心,有能力,有把握,保护好人民,服务好人民。
夜晚出行视线不好,为了自己的安全,摩托车或电动车驾驶员要穿戴头盔和发光背心!
同时告诫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罪加一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别让一时的侥幸心理,毁了你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