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男子隔夜酒驾 被高速交警查获
更新时间: 2020-05-24 17:56 热度: 1062°
5月24日9点50分许,高速交警三支队包头大队在包头东收费站执勤点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百日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包头大队民警在包头东收费站入口对一辆蒙B牌照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连某身上有酒味散发,随即执勤民警对其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连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5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调查询问中了解到,连某是前一天中午在包头市区喝的酒,大概喝了6两多,经过一晚的休息后,觉得间隔时间已经挺长,可以开车了,便驾车准备前往呼市,不料刚到高速公路入口便被交警检测出酒后驾驶。
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连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每个人因身体体质有差异,身体分解酒精能力各不相同,饮酒后要确保身体已经彻底恢复正常再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