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这些情况下不用坐牢了
更新时间: 2020-05-24 18:08 热度: 499°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驾和飙车入刑,同时为了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从此凡是醉驾一律入刑,醉驾肯定是要坐牢的。但是一直以来对于醉驾坐牢都存在争议。
最近,浙江、上海、江苏相继出台了醉驾案件的一些新规定,对于一些特定情况下、情节轻微的醉驾案件可以不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也就是在下面这些情况下的醉驾不需要坐牢了!
一是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二是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三是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四是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五是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六是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虽然这些情况下醉驾不会坐牢,但是酒驾、醉驾依然是违法的。
珍爱生命,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