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公司如何垫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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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交通事故,还有人员受伤,是最让人头疼的。如果自己掏钱,给他垫了医药费,有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比如垫付的钱拿不回来;那如果不闻不问,我自己的良心也会受到谴责,这时候一般会让保险公司来垫付医药费。那么,交强险公司如何垫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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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公司如何垫付医药费?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孙晓东律师解答:
首先,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必须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其次,交强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的限额范围是:
在交强险范围内的垫付。实务中,保险公司经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为受害人垫付医疗费用,针对该情况,如果最终认定的赔偿数额(假设无财产损失部分)超出交强险,应当注意在计算“经交强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之时,需要减去的是元而非元,而最终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交强险责任为元,因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的垫付都属于“经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给受害人垫付了多少,则在计算“经交强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时,就需要减去多少,而保险公司最终所承担的交强险责任则为交强险限额内的余额。
孙晓东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方想让保险公司垫付,正常的流程很简单。直接跟交警说,没钱垫付医药费,要求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交警也害怕你真付不了医药费,会出现严重后果,一般都会给你开的。然后拿着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先行垫付,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一般都会直接打款到医院账户。
如果肇事方不愿意赔偿,受害方又没能力承担医药费,那受害方也可以凭交警部门的有关证明、医疗单位治疗的有关票据或病情证明,将肇事驾驶员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先予执行”保险理赔款,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在应承担的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对治疗所必需的费用先行垫付。
孙晓东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和解决。在股权纠纷,家事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