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查,不敢靠前说话?呼气检测酒精含量110mg/100ml,面临刑事处罚!
5月21日18时许,山东威海。
威海高速交警草庙子公安检查站,
执勤民警在威青高速威海收费站
对一辆鲁K牌照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
驾驶员王某某声称未带驾驶证。
在对王某某身份信息核查过程中,
民警发现王某某迟迟不肯上前,
离得很远与民警对话。
察觉异常后,民警要求其接受酒精呼气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
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0mg/100ml,
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
涉嫌危险驾驶罪。
此时,王某某承认,自己确实喝酒了。
王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接受刑事处罚。
下面这些酒驾事故,
看了让人触目惊心,
酒醉驾概念和处罚标准如下:
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都会降低,驾驶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事故一触即发。
一次酒驾终生后悔,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酒驾、醉驾,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威海高速交警提醒,
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
喝酒后一定不要开车,
一定要等到完全酒醒再考虑开车。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能真正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威海高速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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