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曝光】河津:驾驶人二次酒驾被查处
5月22日全省酒驾醉驾统一专项行动日,当天晚上,河津市交警大队查处一起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因为是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房某某后悔的多次扇自己耳光,期间,驾驶人多次想要民警饶了他,民警霸气回应,饶了酒驾行为就是对社会的不负责。
当天晚上22时许,城市六中队民警在辖区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统一行动时,一辆银白色皮卡在离检查点200米远的地方突然掉头,附近巡逻民警发现后,立即进行拦截,车辆停车后,驾驶人慌慌张张称自己喝了点啤酒,就在民警准备带离驾驶人上警车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时,驾驶人始终不愿意配合民警执法,只是要求民警放过他。
增援警力赶到后,驾驶人才配合民警上车接受检查,经电子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的酒精含量为6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在警车上,驾驶人告诉民警自己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原来,驾驶人房某某在19年的时候就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河津大队处罚过,当天朋友打电话让喝酒,喝了两瓶后,就准备开车回家。
在被带回大队一路上,驾驶人一直要求民警放了他,并称如果对自己处罚,将会影响自己一辈子,民警霸气回应,酒后驾驶机动车本来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酒驾从轻处罚,就是对社会的一种不负责,驾驶人是一名成年人,就应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经大队吹气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房某某的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房某某也因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着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强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