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骑摩托车载妻子出车祸致妻子伤残,后两次起诉离婚,法院:驳回
面对婚姻中的意外,有人会选择为爱坚守,为责任担当,不离不弃,但有人和另一半能同甘却不一定能共苦。浙江金华的陈先生与李女士结婚二十余年,因为陈先生引发的一场车祸,不仅导致李女士残疾,二人的婚姻生活也走到了分崩离析的边缘:陈先生两次起诉要离婚。
原本,陈先生经营小店生意,妻子李女士在某单位做楼层保洁,两人的儿子已经成年,有着稳定工作,家庭没有什么负担。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
2007年的一天,陈先生开着摩托车载着李女士出门。由于陈先生当时注意力不集中,没有注意到路面上的情况,经过施工路段时没有把稳摩托车的方向,导致与他人相撞,摩托车翻倒后,李女士撞上了边上堆放着的水泥块,当即四肢受伤严重。
后经鉴定,这起交通事故造成李女士四级伤残,不能灵便活动,丧失大部分劳动力,大多时间只能待在家中静养。李女士原本的工作自然无法继续,家庭经济来源少了,同时还面临更多的负担。
因此自这场事故后,夫妻两人嫌隙渐生,后来就分居了。2014年,陈先生第一次以性格不合、矛盾增多并分居多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向东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是自由恋爱、自愿结婚,育有一子,有较好的婚姻基础和较深厚的夫妻感情。这起交通事故带来的变故,作为丈夫更应当理解妻子心理上、生理上的痛苦,帮助妻子应对生活上的不便,共同克服生活中的意外和难关。
这一次,法院驳回了陈某请求离婚的诉请。后陈某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两次离婚官司,夫妻双方都出庭了,李女士每次都表示,不同意离婚。
现法院审理后,仍然不支持陈先生的诉请。
法官指出,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缔结婚姻不易,夫妻相互扶持走过这么长的时光,双方更应该珍惜以往多年的夫妻感情,互商互谅,互相关心,加强沟通,多为子女及家庭建设着想,担负起责任,而不是一味地以离婚的方式进行逃避和躲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