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50人、禁驾5人!济宁交警通报5月份“五大曝光”情况
近日,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济宁交警支队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事故多发路段(隐患路段)”五大曝光行动。
济宁交警支队根据企业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纪录、机动车检验率、报废率等情况,排查出5月份全市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红色预警监管企业20家。其中,济宁红鼎运输有限公司、年内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1人以上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汶上县盛鑫物流有限公司、金乡县德通物流有限公司、金乡县顺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年内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1人以上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此次曝光的济宁市严重交通违法名单共有50人,50人均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吊销其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
4月份5人被终生禁驾,分别是:王广豹因醉酒后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王闯、齐先云、肖成计、张友海4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2020.04)
案例一: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经查,王广豹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经调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张友海弃车辆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记者 张慧 通讯员 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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