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顺序,《民法典》的规定一目了然

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顺序,《民法典》的规定一目了然

这部法典是公民权利的百科全书,它的修订时结合了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前沿热点问题,经过反复讨论而成。本文我仅给大家介绍第1213条的形成过程及意义。


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顺序,《民法典》的规定一目了然

一、我们先来看该条的内容

解析:看到这样的规定,大家应该很熟悉,那么它是如何形成的呢?请看下文。


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顺序,《民法典》的规定一目了然

二、该条文的形成过程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解析:看到这个内容,经常处理交通事故的朋友也不会陌生,那么它出自哪里的?没错,就是法释[2012]19号文第16条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顺序,《民法典》的规定一目了然

三、将司法解释写入民法典的意义

有人就会问了,为何要将司法解释纳入民法典,这个也不难理解。

将司法解释的内容写入《民法典》就是要让大多数人几乎不用再去看司法解释就能知道如何解决实际问题,一句话描述,以后遇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规则,看一看《民法典》就可以了。当然了,《民法典》生效后,肯定还会出一些配套的技术革新,尤其在大数据、互联网+法律的新时代,比如“道教一体化平台”的推广,“残疾赔偿金城乡标准一体化”的试点,都会大大提高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