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交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未及时撤离将进行处罚
更新时间: 2020-05-29 19:00 热度: 938°
#太原身边事#【太原交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未及时撤离将进行处罚】5月29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太原市主城区快速路、主干道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相关事项。
太原交警在现有122事故报警服务台增设财损事故快速处理引导流程,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及“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小程序中增设微信报警功能,拓展财损事故快速处理受理渠道,尽可能将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
机动车之间发生财损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简述:车辆间、人未伤、车能动,有保险)。发生以上类型的财损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适当位置设置三角警示牌,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