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物业管理科普之交通事故紧急状态处理应急预案
【案例描述】
某项目内7号楼的楼前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拥堵发生后,前台人员接到报修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拨打救援电话,并组织分队到达事故现场。
【处理过程】
由保安队长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及秩序,严禁无关人员接近现场。保安队长带领保安人员安排小区车辆绕路,避免交通堵塞。工程部经理带领工程部人员配足灭火器赶到事故现场避免出现爆炸燃烧等事件发生。客服经理赶到现场后立即对伤员进行简单护理并对伤员进行情绪缓解,当救护车到达带走伤员后,等有关部门定损结束后保洁部开始清除事故现场。并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上报公司!
【案例点评】
责任部门在紧急情况发生时,需快速作出反应。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小区及周边的环境影响。并在事故处理中注意自身安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的;(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因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故而请求公安机关的对帮助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