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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0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被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坚决遏制党员干部酒后驾驶等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城阳区纪委监委现将10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上述典型问题中,少数党员干部思想麻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法,均因酒后驾驶受到党纪国法惩处,付出了沉重代价。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加强自我约束,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带头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按照“阳光城阳”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传播“阳光”理念,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对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确保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过通报典型问题、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形式,精准发力,有效规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行为。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