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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未报警,事后追责成难题

#今日说法#【熟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未报警,事后追责成难题】2018年6月某晚,杨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在宜都某乡村路口会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双方因系同村村民均未报警,而是选择自行协商处理。王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发现伤情严重,而杨某仅支付1000元医药费后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王某事后四个月报警,因当时事故现场已无法真实还原,造成证据灭失,不能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王某诉至宜都法院。

法院经调查审理后,无法认定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也无法认定杨某在本案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应由王某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王某要求杨某承担侵权责任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承办此案的宜都市法院法官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双方是熟人选择自行解决,固然有时能够很快化解矛盾,但一旦出现情势变化,将会造成事实无人认定,责任无法划分的情况。法官建议,广大群众遇到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三峡晚报全媒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李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