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量控大】"五大曝光“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更新时间: 2020-06-03 20:42 热度: 713°
交通事故经过
两车驾驶员均系有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责任认定
焦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成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焦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杜某无责任。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通安全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驾驶机动车行驶上路,请规范使用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一盔一带”安全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