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析案说法律: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更新时间: 2020-06-04 08:06 热度: 1245°
编辑 / 鱼乐
特约律师 / 侯冰律师|陆安律师事务所
陈先生将自己的捷达轿车卖给李某,并订立买卖合同,当场交付轿车,约定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李某付款后将轿车开回家。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李某由于驾驶不当撞上了王某的奥迪轿车,交警认定李某负全责,奥迪车部分毁损、王某轻微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万元。那么陈先生应否对此次交通事故负责?
律师支招
根据陈先生的陈述及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机动车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李某承担,陈先生无需对此次事故承担责任。
行动建议
1.建议陈先生与李某协商,明确责任承担事宜;
2.建议陈先生尽快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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