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醉驾碰上醉驾
人人都知醉酒驾车的危险犹如猛虎,因醉酒驾车而酿成的事故比比皆是。然而肖某与杨某不吸取教训,反而以身犯险。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肖某与杨某本来互不相识,却凑巧聚在同桌吃宵夜,桌上俩人频频碰杯,把酒言欢,散桌后不到半个小时,俩醉鬼驾车撞了,又“聚头”了。结果双双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被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取保候审。
泰和县城的杨某、肖某本互不相识,5月25日晚,俩人在不同的朋友相约下,来到县城龙信大酒店对面的郭记夜宵店,坐在了同一桌。酒桌上俩人相互称兄道弟,推杯换盏,喝完白的换啤的,好不热闹,一直喝到第二日凌晨才意犹未尽的散场。
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肖某与杨某此时已经酒精上脑早就将这句话置之脑后。散席后,杨某独自一人开上自己的小轿车,肖某被朋友送到“醉仙楼”后也骑上自己的小电驴搭上朋友林某,一车一电驴双方都酒后驾车晃晃悠悠上路准备各回各家。
行驶到澄江大道烟草公司路段时,肖某骑着小电驴鬼使神差般左拐进入对向车道,与杨某驾驶由东向西行驶的赣D936**牌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肖某与林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两车相撞后,杨某竟然以为自己是不小心撞到路边花坛上,未作任何停留,速度不减,直接离开,到家发现轿车前大灯与左后视镜被撞坏才意识到出了交通事故。而肖某更是酒后断片,事故民警讯问他时,他竟称就是他一人骑的电动车,不知道他后座还搭载了朋友林某。
后经吉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肖某与林杰(都未佩戴安全头盔)均有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擦伤,林某更有骨折。肖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60.55mg/100mL,杨某更是高达204.87mg/100mL,双双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等待他们的将是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