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 莆田市交警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举措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提升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急救水平,降低事故伤员致死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相关规定,该支队联合莆田高速交警支队、市卫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工作。
对危急重症患者优先救治
建立会商制度,健全定点医院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制定应急抢救预案,根据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的不同类型,明确抢救程序和各主要工作环节的责任人,确保交通事故伤员优先服务流程,不要挂号、办理手续、排队就诊等条件限制。医院各部门对危急重症患者优先救治,使伤者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提高救治效率。
预留救护车辆通行“生命通道”
保障医疗救治道路畅通。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交通疏导和现场防护,预留救护车辆通行的“生命通道”。加大对医疗机构及其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力度,确保急救车辆能够快速、安全地驶入(出)医疗机构。公安交警部门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医疗救护车辆提供优先通行条件,确保交通事故伤员第一时间被送到医疗机构救治。
明确交通事故救援专业医院
明确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颅脑、心肺、肝脾损伤救援专业医院及交通事故救援点。市级专业医院及救援点为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救治全市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颅脑、心肺、肝脾伤情严重等需转院治疗的救治对象。各县(区)交警、卫健部门也相应指定辖区综合性或专业性医院作为道路交通事故颅脑、心肺、肝脾损伤救治专业医院,并对外公布。每个县(区)确定1家专业医疗机构,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急危重症伤员救治工作,北岸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急危重症伤员按就近原则实施救治工作。
市交警支队、高速交警支队、市卫健委共同确定了首批市级道路交通事故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涉及专业包括神经外科、骨科、胸外科、急诊外科、肝胆外科、ICU等6个医学专业,每个专业分别从市第一医院和附属医院各抽取2名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市级专家负责对因伤情严重需转院治疗的救治对象,提供紧急医学救援咨询、建议或者进行现场支持;市级救援专业医院将根据县(区)医疗机构要求,选派相关专家到县(区)定点医疗机构参与会诊救治。各县(区)公安交警大队也相应会同当地卫健部门,挑选辖区内各医院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专家组成县(区)交通事故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