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6月10日起,焦作交警开始严查……
#焦作身边事#【紧急通知!6月10日起,焦作交警开始严查……】为保障广大市民的安全出行,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6月10日起,焦作交警部门将开展集中整治,对驾驶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焦作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如果您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请立即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焦作在行动# #焦作战疫# 来源:焦作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