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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公路莱芜段“2017.8.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主要违法行为:1.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王征驾车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不够,驾车观察情况不够、采取措施不当,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王征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2.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梁京海驾车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驾车低于高速公路规定最低时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梁京海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两名肇事驾驶人思想麻痹大意,安全意识、遵章守法意识淡薄,反映出车辆挂靠公司和实际车主对驾驶人的管理不到位,缺乏安全教育机制。2.肇事的两辆货车都属挂靠经营车辆,重型仓栅式货车挂靠兰陵县奥通运输有限公司,重型半挂货车挂靠新泰市果都镇金源货物运输中心。挂靠公司及车主对车辆的管理和行驶记录监控不到位,造成车辆存在大量交通违法行为,没有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的技术状况日常维护工作没有严格检查,造成重型半挂货车尾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道路通行方面存在问题,今年8月份以来,泰新高速公路封闭道路施工,由临沂方向驶来途径泰安往济南行驶的车辆大量改道进入京沪高速公路莱芜段,车流量日增幅达8000余辆,道路超负荷运行,部分车辆驾驶人对新驶入的道路不熟,安全风险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