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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男子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遇查“求放过”,民警:交通事故会放过你吗?

根据“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部署,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在全市各行各业进行了大力宣传,让群众认识到佩戴头盔、安全带的重要性,同时也加大了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罚力度。近日,一名骑行摩托车的驾驶人,面对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没有认识到其违反了交通法规,还向民警求情希望放过自己。

邯郸一男子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遇查“求放过”,民警:交通事故会放过你吗?

6月2日18时45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开发区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东环路与丛台路交叉口站高峰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驾驶号牌为冀D9XXX4的二轮摩托车经过,该男子头上戴着鸭舌帽,却未按照规定佩戴头盔。民警示意男子靠边接受检查,在查看了对方驾驶证后,询问其为何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该男子表示,自己不经常骑,因此出门时忘记佩戴头盔。

民警表示要对男子进行处罚时,对方称自己为市里某家医院的工作人员,希望网开一面“求放过”。民警当场拒绝,并批评教育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危险会放过你吗?作为医护人员更应该吸取教训,遵守交通安全法,保护生命,从头开始。”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对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民警提示: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彩排!只要驾驶摩托车上路,就必须佩戴头盔,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让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做一名合格的文明交通参与者。

(燕都融媒体记者陈正 通讯员苗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