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杯一时欢,醉驾憾终身
更新时间: 2020-06-05 18:32 热度: 857°
该案移送至法院后,承办法官阅卷了解了被告人陈某的身体状况,立即同检察院协商,一起至被告人陈某家中送达起诉书副本材料,并与被告人及其父母进行了谈话,了解到其父母年迈无法将被告人送至法院进行庭审后,承办法官协调辩护人、公诉人、交警支队、社区人员、技术人员,安排了这次的移动法庭进社区。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目前瘫痪卧床尚需家人日常照顾,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考虑,认为对被告人陈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酒后驾车的人或许都存在这样的心理:我就喝了一点点酒没事儿,不影响我开车,抱着这样侥幸心理的人醉酒驾车不仅触犯我国法律,也有可能需要付出巨大代价,本案陈某身上发生的巨变就是个血淋淋的教训。贪杯一时欢,醉驾憾终身,希望所有人都能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